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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仓储“自由”有多远
2014年01月20日 10:32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朱春凯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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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仓储等的“管制”在2015年之前仍然是我国油品市场的主基调。中国原油仓储经营权的放开速度,由“较慢”改为“缓慢”的概率更大一些。

  文/朱春凯

  这次或许是动真格的了。

  据商务部官网披露,8月中旬,浙江天禄能源有限公司、舟山中际化工有限公司获得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其中,浙江天禄获108万立方米原油仓储资质,中际化工获110万立方米原油仓储资质,成为当期仅有的两家获得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民营企业。

  民企首获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天禄注册资本为6亿元,中际化工注册资本为3亿元,两家公司联合在舟山市定海区马鞍山外滩涂地投资建设416.4万立方米油品储运项目。其中,浙江天禄建设规模为186.4万立方米,中际化工为230万立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总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民营企业最大油品储运项目之一,估计年中转储存油品1000万吨左右,年销售收入为20亿元,可为地方上缴销售税金、附加税和所得税3亿元左右。两家企业拥有的原油仓储设施也成为了中石化甬沪宁输油管线的配套项目,未来中石化进口原油中或许将有部分在这里入库、转运。

  这两家企业都是天禄投资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真正掌门人是当地顶级富豪虞敏。笔者曾试图搞清楚为何获批的是这两家公司,它们具有哪些其它同行民企所不具备的优势,但是均未获得官方答复。浙江当地的油品贸易商表示:“当前,国家对于原油的仓储管理非常严格,基本由两大集团垄断,能获得原油仓储资质难度非常大,即便是具备资金以及库容条件等优势,也不是谁都能获批该资质。”

  商务部2006年公布的《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首先得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待其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原油仓储经营许可。由此可见,审批原油仓储经营的权力高度集中。

  申请条件有三个:第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第二,拥有不低于50万立方米的原油库容。第三,具备接卸原油的输送管道,或者是铁路专线,或者是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等设施。这两家民企完全具备审批条件。

  民企早该规模性参与油品仓储经营

  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逐年上升,已从1993年的6.69%上升到2012年的56.42%。据预计,2020年将高达66%。面对不断放大的原油对外依存度以及相对集中的进口来源地,中国的原油储备显得至关重要。但是,进度非常缓慢。

  首批四个储油基地——镇海、大连、舟山、黄岛已投入使用,储备总量约1400万吨。这个储油量相当于中国10多天的原油储备量,加上国内21天进口量的商用石油储备能力,目前的储油能力达到30天的进口量,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此外,中国储备以国家战略储备为主,储备方式相对单一,推进速度受到限制。

  中国的石油储备必须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全球石油储备相对完善国家的共同特点是均有民营企业、民间组织参与其中,并占据较大的储备份额。部分国家甚至存在政府为民企提供财政支持进行石油储备的先例。相比较而言,中国在油品仓储经营方面对民企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要想实现相对稳定合理的石油储备,中国需要从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国有石油公司商业储备、地方政府与民企石油储备等多方面展开。

  对于以上仓储经营资质对民企放开,人们持有不同的观点。多数人将其视为原油领域的“破冰”,认为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后续将有更多的企业被纳入到原油的仓储经营行列。笔者对这种观点表示认可,但是对于逐步放开原油仓储经营资质仍然持悲观态度。换句话说,虽然民企迈出了第一步,但是后面能走多远或者说多长时间能走多远仍然值得商榷。

  仅仅放开仓储资质是不够的

  其实在两年前,有过一次民企原油仓储的“破冰”。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新36条”,也就是《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不久,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举行了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的资格招标。经过激烈角逐,6家企业获得参与资格。其中,舟山世纪、舟山金润、浙江天禄为民营企业。

  这三家纯粹的民营企业中标后,在当时就存在“国家石油储备体系首次向民企开放”的说法,也被认为是国务院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文件后取得的重大进展。事实是,直至租赁合同过期,这三家民企却没有分配到一滴油。“玻璃门”并没有打开。

  民企没有油田,不能没有进口。在中国油品市场中,原油对于民企而言基本是“可望而不可即”。如果仅仅是仓储经营资质对民企放开,原油供应均来自国有企业的“施舍”,那么放开仓储经营资质显然意义不大。因此,人们迫切希望这次对民企放开原油仓储经营资格不再成为“空谈”。

  笔者认为,中国原油进口权对民企放开是利大于弊的,政府需要从政策的制定以及政策的落实方面迅速推进中国原油进口权的放开速度。也只有在进口权放开的前提下,中国民营油企才能逐步发展壮大,仓储经营资质才具有实际的意义并发挥实际的作用。

  有人说,中国目前已经放开原油的非国有贸易进口权。这话没错,但实际意义相对较小。截至2012年,具有非国有贸易原油进口资质的企业共计23家,大部分以非国有贸易的名义进口原油的是国有企业,其中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的一些下属公司。真正的民营企业进口原油的总量不足中国原油进口总量的2%。中国需要逐步放开原油进口权。但从现在来看,显然放开的力度不够,或者说是推进的速度明显不及预期。

  一直以来,国家都保持着对油品行业的高度管制。特别是在中国经济不够发达的当今,原油开采、储运、炼制、进口甚至前期的定价都由国家管制。笔者认为,所谓的“管制”在2015年之前仍然是我国油品市场的主基调。中国原油仓储经营权的放开速度由“较慢”改为“缓慢”的概率更大一些。在油品行业给民企“松绑”,让民企获得更多的“自由”,更多的还是利益的博弈。但无论如何,放开原油的储运及进口管制是中国油品市场改革的大方向!

  责任编辑:石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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