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首页  >  报道  >  销售
【特别策划】75载,销售制度四变身
2026年03月29日 19:59   来源于:加油站服务指南 2026-02期   作者:张 蕾 张心愿 蔡 鑫   打印字号
  • 最大
  • 较大
  • 默认
  • 较小
  • 最小

         当前,我们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能源市场剧烈波动,以及国内能源消费结构深刻转型的复杂局面。在此背景下,中国油气产业链肩负着保障能源供需平衡和提升整体经营效益的双重使命。作为连接产业生产端与终端市场的核心枢纽,销售环节呈现出多元化出口结构——涵盖油品、化工品、天然气等不同品类。这种多产品、多路径的市场出口格局,对各类销售主体之间的高效配合与系统协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此关键阶段,系统梳理并深入厘清产业链销售环节的制度演变脉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这不仅有助于构建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营销管理体制、释放产业链整体的协同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效率,而且为系统回应“如何实现高效协同”这一关键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制度逻辑与历史依据。

制度演进与协同发展两大方向

        作为产业链的有机组成部分,销售环节的制度演进与协同发展始终与行业整体变革进程紧密交织、相互促进。现有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两大方向展开:

        第一,能源行业管理体制与市场化改革研究。国内研究普遍认为,我国能源管理体制经历了从计划时期高度集中的行政管控,逐步转向以价格机制改革和经营权下放为核心的市场化转型过程。这一演进路径呈现出从“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的渐进特征。在保障特定阶段能源安全的同时,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有效提升资源的配置效率。随着改革持续深化,研究焦点进一步延伸至油气行业的结构性变革,特别是通过国家管网独立运营等制度创新,推动行业治理模式从企业封闭运营向专业化、平台化协同方向转型,为构建多元竞争、高效运行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平台化治理与基础设施共享的制度经济学分析。研究表明,将关键基础设施剥离为中立平台,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多主体协同。国内实践同样印证,此类平台有助于打破“以企代管”的传统格局,构建统一、公平的交易环境。研究进一步强调,平台本质是一种嵌入治理规则与激励结构的制度安排。其协同效能从根本上取决于产权界定、准入机制与治理结构的设计。

        尽管既有研究在各自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对销售管理体制演变如何通过制度机制影响企业间协同的系统性分析仍显薄弱,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多数研究将销售制度改革视为整体市场化进程的组成部分,侧重于其经济效率与竞争效应,而较少从“协同机制生成”的视角系统阐释其制度意涵与结构功能。第二,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重组的研究,多聚焦于产权结构、公司治理与财务绩效,尚未深入揭示制度路径如何具体塑造并推动跨企业协同的实现机制。第三,现有平台化协同研究往往以成熟的平台形态作为分析起点,侧重于其运行机制与治理结构,却忽视了平台本身得以形成所依赖的长期历史脉络与制度演进背景。

销售管理体制历史演进

        中国油气化工行业的销售管理体制演进历程,清晰地呈现出从行政指令主导的计划分配体系,向市场机制驱动的平台化协同体系转变的制度变迁轨迹。这一变迁不仅反映了行业治理模式的根本性重塑,也深刻体现了产业链各环节在市场化进程中逐步分化、销售端功能逐步专业化,并以此为基础推动系统性协同机制生成的内在逻辑。

        第一阶段(1949—1980年):计划体制下的垂直分割运营。在早期计划体制阶段,产业链条在“重工业优先”战略下被高度整合于行政体系内部,实行严格的垂直分割管理。销售并非独立环节,而是物资调拨计划的执行末端。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更没有跨企业协作的制度空间。产业链协同完全依赖于行政指令,效率低下且灵活性不足。

        第二阶段(1980年代末—1997年):企业化改革与权责分离探索。随着市场化改革启动,“政企分开”与“放权让利”政策促使产业链开始解绑,企业获得有限自主权,开始向市场主体转型。这一时期,销售功能开始从生产体系中初步分离。不同产品线(如成品油、基础化工品)的市场化销售尝试催生了区域性的、自发的企业间协作,如产品互换与库存调剂。这标志着基于市场需求的协同萌芽开始出现。但是,其范围与深度仍然受制于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与残留的行政干预。

        第三阶段(1998—2018年):集团化重组与现代治理体系构建。这一时期以大型企业集团成立为标志。产业链在集团层面实现了上下游一体化整合。销售体系随之被整合进入集团统一的战略与运营框架。在此阶段,销售不仅是产品交付渠道,而且成为集团内部优化资源配置、应对外部竞争的关键职能。不同业务板块(如勘探开发、炼化、销售)之间,以及不同产品类别(如油、气、化)的销售网络之间,开始在集团战略指导下开展更为制度化的协同,如跨区域资源调配、一体化营销和客户资源共享。协同机制开始从自发走向战略引导。

        第四阶段(2019年至今):平台化治理与协同机制的制度化。以国家管网公司成立为关键节点,基础设施(特别是管网)的独立与平台化运营,为全产业链的深度协同提供了中立、共享的物理与制度基础。销售端的角色进一步演变。一方面,不同品类(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的销售企业得以在公共平台上公平接入、高效交易与物流协同。另一方面,销售企业自身需要转型升级,从传统产品分销商向整合服务提供商与生态参与者转变。基于数据平台的客户洞察、供应链优化和跨品类解决方案成为新的协同焦点。至此,协同机制超越了单一企业或集团边界,在产业生态层面实现了制度化、网络化运行。

        综上所述,中国油气化工行业的体制演变呈现出从计划经济下的封闭运行向市场机制下的平台协同演进的清晰轨迹。这一历程深刻揭示出:产业链的解构与专业化,尤其是销售功能从生产体系中分离并逐步专业化,是协同机制得以从无到有、由简至繁发展的结构性前提。而持续深化的市场化改革与系统性的平台化建设,则为实现跨环节、跨品类、跨企业的高水平协同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制度环境与运行载体。二者相互构建、动态演进,共同推动了行业从行政主导的“计划协同”向市场驱动的“生态协同”的根本性转型。

销售端市场化改革制度跃迁

        中国油气化工行业销售端的市场化改革,是推动企业从“产出型行政附属体”向“需求驱动型市场参与者”深刻转型的根本动力。这一改革不仅打破了长期以来计划垄断的分销体系,而且逐步构建起价格信号清晰、交易机制规范、参与主体多元的市场化交易结构。整体来看,其演进历程可以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计划分配体制下的封闭销售阶段、价格双轨制与局部市场放开阶段、市场机制基本成型与交易方式转型阶段,以及当前以平台化、数字化为特征的协同销售新阶段。

        从制度演进的内在逻辑来看,销售端改革远不止于经营权的下放或交易形式的技术性调整,而是一场对资源配置机制的系统性重塑。在计划体制阶段,销售作为行政配置的延伸环节,主要承担物资调拨职能,价格、渠道与客户关系均被制度性隔绝,导致企业既无动力也缺乏条件通过市场信号开展横向协作。随着销售自主权与定价权逐步回归企业,价格机制开始真正发挥信息传递与激励引导功能,企业得以依据成本、需求与区域差异进行自主决策。协同行为逐步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选择”。进一步在市场主体日趋多元、交易机制日益成熟的背景下,销售端逐渐演化为连接生产、物流与终端需求的关键枢纽。其功能从单一的交易执行扩展至资源整合与关系协调。进入平台化与数字化阶段后,销售管理体制通过建立标准化规则与推动数据共享,将以往分散、临时的协同行为嵌入可持续的制度框架,使得协同不再依赖于个别企业间的偶然博弈,而成为行业稳定运行的内在机制。

        因此,销售端市场化改革通过系统性重构价格形成、交易组织与信息传递机制,推动油气化工行业从“行政配置体系”向“市场化协同体系”实现根本转型,成为企业间协同机制生成与深化的制度起点与持续驱动力。同时,这一改革不仅塑造了企业协同的具体路径,而且深刻影响了行业整体的组织形态与治理模式,为构建高效、透明、可监管的战略性产业协同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混改、重组政策催化市场协同机制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重组是中国油气化工行业向效率导向型市场体系转型的关键制度安排。这一系列政策不仅深刻重构了企业的资本结构与治理模式,而且通过系统性地改变市场主体间的互动规则,成为催化跨企业协同机制生成与演化的重要驱动力量。回顾其历程,相关政策演进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初步探索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启动与突破阶段、产业链重组整合推动协同机制重塑阶段,以及当前政策引导下协同机制制度化、平台化发展阶段。

        从制度机制层面分析,混改与重组并非直接创造协同行为,而是通过重塑企业的制度属性与互动环境,为系统性协同创造条件。在早期产权制度改革阶段,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扩大虽然使其具备了市场参与能力,但企业间协同仍然处于自发、零散的状态。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非国有资本的引入与多元治理结构的建立,有效打破了原有封闭的组织边界,激发了企业在销售、物流、研发等领域开展跨所有制合作的动力与需求。进入央企重组与产业链整合阶段后,国家通过调整产业组织形态,将协同目标内化于企业战略与集团管控之中,使协同从企业间的自愿行为转变为集团乃至行业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至“十四五”时期,在平台化与数字化政策的引导下,协同机制进一步走向制度化与生态化。第三方中立平台和公共基础设施的介入,使协同关系从“企业间合作”升级为“嵌入制度化网络的系统性运行”。

        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重组通过重新界定产权结构、拓展治理边界、整合组织体系,将以往依附于行政指令或局限于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关系,转化为可跨主体、可持续运作的制度化协同架构。这一过程标志着油气化工行业市场协同机制从“局部自发”迈向“整体系统生成”的关键跃迁。因此,“混改与重组”政策的深层意义不仅在于资本效率的提升,而且在于通过制度重构推动协同机制从碎片化走向体系化,为在保障行业稳定与安全的前提下构建高效率、可治理的市场化协同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销售体制演化与协同机制生成逻辑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进一步提炼出销售管理体制演变与协同机制生成的内在逻辑。

        首先,从制度功能维度来看,销售管理体制的演进不仅重塑了企业间的协同方式,而且深层地重构了战略产业中政府、企业与市场三者间的互动逻辑,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同机制得以生成与稳定的关键制度载体。中国油气化工行业销售管理体制的演变,本质上是一个围绕“协同主体—协同方式—协同规则”的制度重构过程。在计划体制阶段,销售管理履行行政配置职能,协同完全通过政府指令实现;随着市场化改革深入,销售管理权逐步向企业转移,协同开始通过价格信号与市场契约自发形成;在平台化、数字化与国家战略导向强化的当前阶段,销售管理体制已经演化为衔接政府监管目标、企业经营自主与市场资源配置的“中介性制度装置”。该体制既非纯粹的市场自组织,也不同于传统的行政命令体系,而是通过平台规则、标准接口与治理框架,将多元主体的协同行为嵌入可监管、可复制、可扩展的制度结构之中。这意味着,协同机制不再依赖于企业个体的意愿或短期利益博弈,而是成为战略产业在安全约束、转型压力与市场竞争多重目标下的一种稳定、可持续的运行范式。这一逻辑表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下,协同并非市场失灵的补救措施,而是一种由国家制度设计引导、由企业市场化运行承载、由竞争与协作机制共同实现的系统性协调模式。

        其次,从系统演化维度来看,市场协同机制的生成本质上是国家战略需求、行业能力建设与市场环境适配三个维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动态平衡的结果。其中,国家战略需求构成根本牵引力。历次重大体制调整均直接回应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核心诉求,如能源安全、经济增长、产业竞争力提升,以及低碳转型等。行业能力建设则构成内在驱动力。销售体制的演进始终围绕提升行业整体效能展开:从解决“有无”的产量问题,到优化“优劣”的质量与效率问题,再到构建“强弱”的产业链韧性、创新与可持续发展能力。集团化整合、网络化布局与数字化转型,均是行业能力进阶在制度层面的体现。市场环境适配构成外部压力与进化方向。从封闭到开放、从短缺到过剩、从国内竞争到全球竞争,市场环境的深刻变迁持续倒逼销售体制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升服务水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辅助性”逐步转向“基础性”,乃至“决定性”。协同机制随之从行政主导的命令模式,逐步演进为以市场契约与竞争合作为主导的现代协同范式。

        这一分析框架表明,销售管理体制的演化与协同机制的生成,是在国家战略引导、行业能力提升与市场环境驱动三者互动中形成的制度性成果。它不仅反映了行业自身的适应性调整,而且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在战略性产业治理中的制度创新与路径探索。

责任编辑:曲绍楠

十大热门文章月排行

活动 更多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