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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能源强国一体推进
2026年06月04日 16:34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吕建中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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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部署全链条重点能源项目与重大工程,深度嵌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是推进能源强国建设的有力抓手。

 

  我国能源资源空间分布的非均衡性,决定了区域协调发展是能源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

  从新能源区域禀赋来看,我国86%的风能、81%的水能资源集中于西部与东北地区。西北“沙戈荒”地区是光伏、风电开发的核心区域,新疆、青海等省区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成为国家级新能源基地的首选之地;东南沿海依托丰富的海洋资源,成为海上风电开发的主战场;西南地区以水电为核心,形成“水风光”互补的清洁能源集群;中部地区则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成为能源输送的关键枢纽与负荷调节中心。

  然而,我国约2/3的用电量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客观上形成能源资源与电力负荷的空间逆向分布。因此,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与能源强国建设深度融合。

  一方面通过强化区域协调,打通跨区域能源输送、交易、消纳的堵点难点,实现能源资源全国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将电网、储能等核心设施与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深度契合,支撑能源基础设施科学布局。

  “十五五”时期,为充分发挥各类区域战略叠加效应,国家已明确要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系统部署全链条重点能源项目与重大工程,深度嵌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这是推进能源强国建设的有力抓手。

  一是以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为核心牵引,聚焦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打造差异化、协同化的清洁电力供给体系,夯实能源强国建设的供给根基。在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等西北“沙戈荒”地区,重点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储一体化基地,推进库布齐等沙漠新能源项目,契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川滇黔地区,依托现有水电优势,配套发展风电、光伏与抽水蓄能项目,形成稳定供给体系,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辽鲁苏浙闽粤等沿海地区,规范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稳妥推进沿海核电项目,打造三大沿海核电集群,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协同。

  二是重点推进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能源“全国一张网”,强化区域能源协同联动能力。电网建设方面,加快特高压交直流通道建设,推进蒙西—京津冀、疆电入渝等“西电东送”“北电南供”骨干通道建设,力争“十五五”末跨区输电能力达4.2亿千瓦以上,推动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对间歇性新能源的适配能力,对接东部负荷中心。

  “十五五”时期,统筹能源工程项目与区域发展战略,要依托西部大开发带动能源产业升级;依托东北全面振兴,激活能源产业发展活力;依托中部加快崛起,充分发挥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枢纽作用;依托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引领能源绿色转型,率先实现碳达峰等,让能源布局与区域发展战略同频共振,形成双向赋能、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责任编辑:周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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