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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分别对进口环节(《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和国产环节(《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的调油组分征收消费税。但是,成品油调和组分种类复杂、用途不一,通过这类“白名单”列举方法难以穷尽调油组分品种。长期以来,部分企业存在通过模糊产品用途、虚开发票等方式逃避消费税的现象,导致市场上仍有大量调油产品以税目外的名称流通。这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而且导致市场陷入无票劣质油品的恶性竞争。
2025年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首次提出了四方面的具体措施,旨在通过规范涉税产品检测,强化成品油消费税征管,打击偷逃消费税行为,推动成品油行业公平竞争。
- 四项具体举措填补空白
通过检测方式界定成品油应税与非应税产品。《办法》建立了对税企双方存在争议和涉税风险的产品的检测机制,明确了将税务机关牵头组织实施的涉税产品检测结果作为税务机关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依据。通过科学检测手段解决了税务部门与生产企业的争议,保障了消费税征管政策的有效执行。
建立针对成品油涉税产品的检测抽查分工机制,明确检测权责和范围,确保政策施行有效公正。一是明确相关检测由地方税务机关主导实施,建立与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经商请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联合开展涉税产品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相关部门通报。二是明确税务机关可以聘请具备CMA认定和NAS认可的具备相应的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石化行业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检测工作。
提出成品油涉税产品“产—运—销”全生命周期管理核查的具体措施,构建刚性抽检和柔性复检相结合的监管治理模式。一是将成品油消费税监管范围从生产端拓展到贯穿上中下游的全产业链,形成涉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核查体系,有效压缩成品油变票流通空间。从受检对象来看,包括成品油涉税产品生产、经销、存储和使用企业。从受检产品来看,包括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可能属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各类产品,包括原料、中间产品、产成品、下脚料、废料等。必要时,税务机关可以一并对企业生产装置和工艺流程进行核查。二是针对涉税产品检测的启动、取样、检测、复检、处理各环节均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指导意见,保障抽查检测可执行、可落地。
要求税务机关建立成品油生产企业信息采集机制,为未来推行全行业数字化监管、碳税联动,以及后续消费税改革奠定基础。《办法》要求,税务机关组织企业定期报送生产装置、工艺流程、仓储设施、生产销售情况等信息。充分落实此前意见中要求的“监管部门定期归集共享成品油生产经营运输等基本信息,加快构建涵盖批发、仓储、运输、零售等环节的全链条和可追溯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成品油消费税监管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转型,为未来成品油行业引入碳税、碳排放权交易,以及消费税后移下滑改革奠定基础。
- 促进自主规范经营
《办法》的有效施行将形成成品油“产—运—销”全产业链监督互促机制,形成打击偷税漏税的内生作用力,构建起“源头管控—过程追溯—末端治理”的闭环监管体系。成品油行业竞争格局面临重塑,推动成品油市场向“精耕细作”转型。相关大型合规企业将获得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小型企业则将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或加速行业整合进程。
生产端。合规成本增加,重构行业生态。生产企业面临的合规压力呈现“两升两降”特征。合规企业溢价凸显,推动炼化产能“规模化、专业化”升级。一方面,检测频率和品类提升,税务机关可对原料、中间品、废料等全品类随机抽检。另一方面,企业偷逃消费税空间下降,税务机关对生产装置与工艺流程核查分析将明显压缩变票可能;低端产能淘汰加速,大型规模化炼厂将凭借更加可靠的质控体系和更加稳定的质量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流通端。数字化监管重塑供应链逻辑。成品油物流运输供应链透明度将明显提高,合规成本传导推动行业马太效应加剧。过去,税务部门不能全面准确地掌握成品油的流通信息,对流通环节的监管能力明显缺失。众多的成品油物流企业在运输和仓储等流通环节变更油品用途。
未来,随着全产业链数字化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数据的穿透性不断增强,物流运输将被产销两侧共同倒逼规范经营。相关企业需要同时保证其油品采购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合规性,以尽可能避免风险。
消费端。终端合规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成品油销售和使用企业合规管理将面临采购流程标准化、使用过程透明化、库存管理智能化趋势,合规成本显著上升。一是严格把关油品来源,确保采购的油品能够通过税务检测,避免税务连带责任风险;二是在调和、使用混合油品或其他添加剂时须保证原料的合规性,对于油品处理过程需要留存,避免因产品性质争议引发税务风险;三是需要进一步完善采购、库存及使用信息,以在检测过程中配合提供有关资料。更大的合规成本压力将倒逼终端销售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策动行业兼并整合。
- 政策建议
成品油生产企业需强化全流程合规管理,主动适应涉税产品检测新规。一是加强生产环节内部控制,优化生产工艺,留存相关记录。二是关注税务机关抽检要求,提前开展或委托自检。三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信息采集机制,定期报送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和销售数据。
成品油运输仓储企业应着力提升供应链透明度,杜绝变更油品用途等违规行为。一是加强物流信息管理,确保采购与销售环节的票据、品名与实际货品一致。二是主动与生产端、销售端企业协同,严格审核上下游企业的合规资质,留存完整的运输交接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防范因关联方违规引发的连带税务风险。
成品油销售企业需重构采购与库存管理机制,严控油品来源的合规性。一是优先选择具备完备税务检测证明的供应商。二是确保调和油品或添加剂的采购使用符合税务抽查的标准。三是减少低价劣质油品依赖,转向高附加值服务,提升竞争力,通过品牌化、差异化策略应对行业的整合压力。
《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刚性监管与柔性复检机制的结合,重塑了行业的竞争秩序。短期内,成品油企业面临合规成本上升与市场洗牌压力,但长期将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成品油企业需以合规为基石,主动拥抱变革,方能在新一轮竞争中占据先机。
责任编辑:曲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