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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燃气下乡”助力乡村振兴  
2023年07月11日 18:57 来源于 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吴 亮 李全贵 李 伟 孙晓瑞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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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油气销售企业需通过燃气下乡、综合能源站、人才培养等方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作为油气销售行业的国有企业,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既是国有企业的职责使命,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为此,本文通过燃气下乡、综合能源站、人才培养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就路径、政策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需从三方面切入

  作为油气销售行业的国有企业,在坚决扛起地方能源保供责任的同时,要立足“双碳”大背景,一方面要做好能源绿色转型,为当地提供清洁能源,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聚集技术和人才、熟悉资源与市场的优势,在乡村积极导入和培育低碳、零碳能源产业,从而更高质量地提升效益、降低碳排、解决就业、促进增收,达到乡村振兴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讲,国有油气销售企业投身乡村振兴建设需从三方面切入。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燃气下乡”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在部分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以生物质和煤炭居多,广大群众对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强,特别在“双碳”背景下,因地制宜推行“燃气下乡”活动,不仅可以优化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改善人居环境,还能为乡村旅游、电商平台等创造更好条件,有效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此外,“燃气下乡”活动还要结合当地村庄区位条件通盘考虑,循序渐进、先行先试;对尚不具备通气条件的,优先选择光伏、沼气等分布式能源供能方式,逐步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

  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多种模式促进农村集体增收。油气销售企业主要投资布局能源终端,开展“油气电氢光”等综合能源服务。相关国有企业可与村集体深度融合,探索建设综合能源服务平台:一方面,发挥自身行业引领作用和资金、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加油、加气、加氢、充电、光伏等技术综合应用,逐步打造绿色低碳综合能源供应平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另一方面,紧贴农村、农业、农民需求,把零售终端打造成助力乡村振兴的综合农业服务平台,以平台优势争取到质优价廉的产品与服务,结合客户需求,配套增加餐饮休闲文化服务,带动其他领域消费,同时利用当前热门直播平台模式,设置特色农产品展销区,宣传推广农村生态旅游资源。通过以上灵活的商务模式,使综合能源终端资源取之于农、回馈于农,将利润留在农村。

  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人才振兴促进“富口袋”“富脑袋”。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是巩固乡村振兴成果的不竭动力。以江苏地区为例,据了解,油气零售技能操作人员综合年收入在8万元以上。零售终端可为农村地区提供诸多就业岗位,可引导周边适龄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利用专项技能和管理培训,有效消化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缓解城乡地区人才短缺情况,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同时增加农村地区群众收入,进一步实现反哺农村,推进乡村振兴进程。

  存在困难与不足

  国有油气销售企业投身乡村振兴建设不是一个全新课题,当前已有部分企业进行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

  自身认识不到位,动力不足。部分国有油气销售企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各省市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对效益可能低于预期而影响经营业绩考核的乡村振兴投资项目望而却步,参与动力不足,尚未完全发挥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领头羊”“先锋队”作用。

  路径选择不清晰,创新不多。部分国有油气企业投身乡村振兴建设,难以突破自身现有业务范围,实现因地制宜创新合作内容和模式,项目实施路径存在机械性复制,乡村振兴效果事倍功半。

  政策支持不完善,激励不够。国有油气销售企业投身乡村振兴,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项目配套政策和细化实施方案。二是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正在构建,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布局尚未深化、细化,受建设供地规模和指标审批限制,部分项目用地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再加上详细规划(乡村规划)的编制和调整的时间较长、约束较多,导致项目落地周期较长。三是专项鼓励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税收优惠、资金支持不足。

  提出几点建设

  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有油气销售企业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的进程,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国有油气销售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组织领导,推进监督考核,探索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径、新模式,展现国资央企新担当、新作为。

  创新供地模式。以构建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及国家土地制度领域改革为契机,建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快土地政策顶层设计和国土空间规划超前引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统筹规划布局“邻避设施”,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完善相关机制。国有企业投身乡村振兴,靠的是政府、企业与农村三方的共同努力,建议三方共同实践来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助力国有油气销售企业以项目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完善评价机制。坚持结果导向,强化完善相关绩效跟踪考评机制,定期对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的落实情况、建设情况、效益情况进行考核分析。

  加大政策扶持。建议各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指导,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出台相应政策、设立绿色审批通道等,助力项目又好又快落地。此外,建议围绕“人、地、财”等要素,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专项支持政策,吸引更多油气企业投身乡村振兴项目。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国有油气销售企业一方面要牢牢地把能源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另一方面还要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注入清洁能源保障。

  本文作者单位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江苏分公司

  责任编辑:周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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