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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桶油的清洁之路
2017年11月14日 15:06   作者:吕建中 毕研涛 余本善 杨 虹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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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清洁化转型近些年成为国家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

  但与国际大石油公司相比,国内石油公司在顶层设计、自主创新能力、可再生资源评价、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我国传统能源企业需依靠技术创新,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实现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和清洁能源开发的协调统一。

  同时,国家需建立合理的补贴、金融、价格和多方联动机制,加大基础研究与基础设施领域的投入,强化监管体系与碳交易平台建设。

  三大石油公司清洁化转型

  近些年来,国内传统能源企业积极适应新形势,普遍把环境友好、清洁绿色作为转型升级的重点。为实现向清洁能源公司的转型,三大石油公司在能源资源开发环节突出清洁化生产、环境保护,在能源转化环节严格控制和降低污染排放,在能源消费环节提供更多清洁低碳优质能源,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油品质量升级方面,中国石油自主研发的DSO、GARDES、PHF、FDS等清洁汽柴油生产技术成功应用于17套炼化装置,截至2015年底投资257亿元、实施70项油品升级项目。中国石化开发形成S-Zorb汽油吸附脱硫、催化汽油选择性加氢、柴油超深度加氢脱硫等多项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汽柴油质量升级技术,建立起装置配套齐全、技术几近完全国产化的石油化工产业链。

  在加大天然气开发力度方面,过去十几年里,特别是2014年之前,国内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连续保持10%以上的增长,特别是以西气东输为代表的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运营。根据各公司年报数据,中国石油提供了国内70%以上的天然气供应量,2015年致密气产量超过25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18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13亿立方米;中国石化成功开发重庆涪陵50亿立方米/年页岩气田,延川南5亿立方米/年煤层气田;中国海油不仅有效开发海上气田、成为全球第三大LNG进口商,而且直接开展天然气发电量业务。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中国石油在华北、辽河、新疆等地开展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与肯尼亚能源和石油部合作开发当地的地热资源;在新疆、吉林等油田应用光伏发电技术为油井供能,在北京地区建成全太阳能加油站;燃料乙醇具备规模化生产供应能力。中国石化自主研发出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成为中国首家拥有生物航煤自主研发生产技术的企业,2015年底地热供暖能力近3000万平方米,占全国常规地热供暖量的30%。中国海油持续探索研究可燃冰(天然气水合物)、海洋潮流能、海洋温差能、氢能,以及其他新型绿色低碳能源。

  在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三大石油公司积极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固碳技术,在油田大力开展二氧化碳驱油与埋存、咸水层和油藏碳封存试验。根据各公司年报信息,中国石油在吉林油田建成了国内首个二氧化碳分离、捕集和驱油等全产业链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基地,截至2015年底累计实现二氧化碳封存94万吨;中国石化在中原油田等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验研究,截至2015年底累计驱油注入二氧化碳约270万吨。

  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

  三大石油公司在清洁化转型路上虽然取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缺乏战略筹划和顶层设计。国内传统能源企业对企业转型和清洁化发展的认识、方向、思路不清晰,职责分工不明确,缺乏战略研究支撑和总体规划,甚至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不少企业依然把工作单纯地停留在 “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范畴,从而形成“时上时下”“干干停停”的现象。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传统能源企业对转型发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所需要技术的研发投入十分有限,很多技术领域长期处于跟踪模仿阶段,形成的技术专利较少,尚未建立起政府、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用户共同参与研发的协同机制和相配套的成果转化机制,各方面的研发平台难以共享共用,研发资源不足与闲置现象并存。

  专业人才短缺。传统能源企业实现转型发展不仅需要资金、资源、技术和市场,而且需要人才特别是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资源开发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一些企业明显感到相应的专业人才奇缺。例如,同样是钻井,钻地热井与钻油气井就大不相同,开发出来的地热与油气在输送、利用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对从业人员的技术要求自然不同。

  可再生资源量评价不足。理论上讲,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量巨大,对投资企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由于缺乏系统的资源评价,资源的保有量、资源的可动用量和资源利用量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化,加之受资源区域开发环境条件的限制,企业实际投资立项时感到可用资源量十分有限。

  能源基础设施无法满足转型需要。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和能源发展不平衡,长期存在着东部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能源供需逆向分布的矛盾,已建立起来的“北煤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跨区域能源输运能力难以满足需要,常常出现东部地区的能源供应不足、中西部地区又因弃水弃风弃光造成巨大电量损失的现象。

  对策建议

依靠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

  我国传统能源企业要不断推动企业自身的技术转型,把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方向更多地转向清洁、低碳、高效利用能源领域,努力在关键性、前瞻性、颠覆性技术领域寻求突破。例如,发展各种能源形式间、能源和化工间的转化技术,发展减少能源生产与加工过程中的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技术,发展提升能源效率的智慧能源技术,发展关键材料与装备的制造技术等。要高度重视提高能效、降低排放方面的新技术研发及其在能源利用领域的普及推广。例如,可与大型能源用户共同研发节能减排技术、联合开展碳捕集与封存项目、开发天然气利用新技术等。

尊重企业主体产业发展规律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转型发展的主体,在推动转型和清洁化发展中需要尊重价值规律,强调立足于企业现有的业务发展基础和资源、地域、市场等条件,对各种技术路线进行详细、可靠的技术经济性分析与评价,在项目规划、投资、运营过程中通过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降低成本,摆脱补贴依赖,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转型发展。科学分析新能源技术的成熟度和产业发展规律,对于处在不同成熟度阶段的清洁能源技术,采取不同的投资组合策略,形成从技术试验、工业化生产到市场推广的转型发展阶梯。对于尚处在研发试验阶段的新技术,不应急于组织大规模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推广,防止出现“一窝蜂地上,再一大片地倒”。

建立合理的补贴与金融保障机制

  毫无疑问,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政策对风电、光电、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但“雨露均沾”式的补贴,特别是对产能建设或市场销售环节的补贴政策效果并不好,做大了产业规模并未做强产业实力,反而诱发了各种骗补行为。清洁能源跨越式发展最需要的是先进技术,因此补贴资金应重点用于激励推进技术进步的企业,用于带动科研、生产示范等环节的发展。传统能源资源的转型和清洁化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国家应设立支持转型发展的专项资金,开辟更多服务企业转型发展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平稳度过转型困难期。

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切实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考虑能源资源的市场供需关系和稀缺性程度,建立有利于促进能源资源企业转型和清洁化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企业进行清洁化转型一定是基于能源销售价格高于平均成本的前提,科学合理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可以倒逼传统能源企业进行清洁化转型。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管,弥补市场失灵,使价格能够体现能源资源生产和使用的环境损害程度,体现清洁能源的生态价值,将环境相关的外部成本转化为能源内部价格。

建立企业、政府、消费者联动机制

  能源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统筹兼顾、协调合作,共同推动。能源企业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能源转化和使用效率,降低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积极延长产业链条,发展高端和高附加值产业,促进能源转型。政府需协调各方利益,通过制定科学合理、协调统一的能源规划、政策和标准来引导、管理和监督能源产业和企业的转型方向,并确保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协助企业妥善解决转型带来的人员分流、产能化解等问题。广大消费者则需树立绿色低碳消费观念,从自身角度节能减排,减少散煤与秸秆直燃直排、黄标车等污染源,并承担部分能源转型成本。

加大基础研发与基础设施投入

  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大都属于高新技术项目,存在较大的开发风险和市场风险。政府应通过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带动企业科技创新热情,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材料与装备,最终降低成本;做好污染来源、扩散转移、转化反应等基础问题的研究工作,提高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智能电网、微电网、储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解决制约清洁能源消纳利用的瓶颈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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